(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会议由董事长曾毓群主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100亿元)的债券,旨在满足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控股股东厦门瑞庭投资有限公司将本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一并审议,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