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等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董事会负责召集会议,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也可提议或自行召集。会议提案需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并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公司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股东依法行使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