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及监督管理。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存放于专项账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需符合主营业务方向,禁止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超募资金可用于在建项目、新项目或回购股份。募投项目变更、节余资金使用等须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公司需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接受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