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旨在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强化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在董事会授权下监督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的执行情况。委员会由至少三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董事长或其指定委员担任,主持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可采用现场、视频或电话形式召开,表决方式包括举手、投票或口头表决。委员会有权要求高级管理人员提供信息和支持,并可在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相关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