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对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事项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涉及利害关系时实行回避制度。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