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遵循薪酬与业绩匹配、责权利统一、绩效优先、可持续发展等原则。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及薪酬方案,董事会审议高管薪酬,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内部董事按任职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发津贴;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按股东会通过的方案领取津贴,分别按月、半年发放。高管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年度考核结果发放。公司还可实施限制性股票、期权等中长期激励。薪酬发放依法代扣个税,离任人员按实际任期和绩效计薪,存在严重失职等情形可减少或不予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