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发出,方式包括公告、邮寄、传真等。会议提案应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内容明确。表决采取记名投票方式,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关联股东应回避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出席董事及有关人员需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