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在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情况下,可依法豁免或暂缓披露相关信息。制度规定了可以暂缓或豁免披露的情形、内部审核流程及登记备案要求。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不得通过信息披露等形式泄露;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若披露可能引发不正当竞争或损害公司利益,也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公司需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相关登记材料报送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