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10日修订))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订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等内容。规则强调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及决议内容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召开股东会应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并按规定公告。股东会决议违反规定的,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