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的决策程序包括提供财务指标、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岗位业绩考评等资料,并组织述职和绩效评价,提出薪酬与奖励方案,报董事会审批。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披露具体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