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7-董事会提名与人力资源委员会工作细则)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与人力资源委员会,负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选择、审查及任职资格审核,并对公司人力资源战略规划、制度、人才培养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监督。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就董事提名、高管聘任、人力资源规划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应尊重其建议并充分审议。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