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聘管理办法)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聘管理办法》,明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选聘程序及岗位管理要求。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独立董事需具备法律、经济、金融等领域专业背景。董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任,独立董事连任不超过六年。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