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等内容。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股东会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特定情况下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需合法合规,律师应对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并遵守表决权限制及回避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