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计划与方案,并审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委员需具备人力资源、财务、法律等相关专业背景。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可提议董事和高管薪酬、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方案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