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禁止通过垫支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等方式将资金提供给关联方使用。公司应定期自查并整改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原则上以现金清偿被占用资金,确需非现金清偿的须经评估并由股东会审议。公司财务部门应建立专门档案,注册会计师应在年报审计时出具专项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