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标准和程序,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工作实施细则。该细则明确了提名委员会的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及议事规则等内容。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