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薛锦达))
薛锦达作为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其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且兼任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本人承诺将勤勉履职,保持独立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