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设立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1名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或1/3以上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设召集人一名,由委员选举或董事长担任。会议须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半数以上委员通过。会议记录由证券投资部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本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