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研究并建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标准、程序及人选,履行对董事和高管候选人的遴选、资格审查、提名建议等职责。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行使职权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向董事会提交提案或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