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凌俊、邓红新等33名交易对方持有的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发表说明。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涉及资产权属清晰,定价公允,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保持独立性和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