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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享科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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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9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均为A,可行权数量为32.0375万份。行权价格由7.15元/份调整为6.953元/份。因4名激励对象离职,注销其已获授但未行权的242,250份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已获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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