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生效。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过半数应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并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召集人由具备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负责主持会议、签署文件及向董事会报告。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外聘审计机构的聘任、薪酬、独立性进行审查;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审阅财务报表及年报、半年报等财务报告;检讨公司财务监控、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协调管理层与审计机构关系;确保审计工作有效协调并定期召开会议。涉及财务报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财务负责人任免等事项须经委员会过半数成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及决议应报送董事会,参会人员负有保密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