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广泛搜寻合格人选,并对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分之一,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细则规定了委员会的职责权限、议事规则及会议召开、表决、回避等程序,并要求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提出解任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