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了审计委员会的设立依据、人员组成、职责权限等内容。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专长。主要职责包括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提议聘任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并对财务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提出意见。审计委员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该细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