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草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相关责任主体需及时向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报告。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相关人员,涵盖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重大风险、变更事项等信息的报告范围和程序,强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规定未及时上报或泄密的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