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研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与程序,遴选并提名候选人,审核人选资格,协助评估董事会架构与多元化政策,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制定继任计划等。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会议记录及决议须报董事会,相关文件保存不少于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