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累积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累积投票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董事的情形。该细则明确了累积投票制的定义,即股东所持每股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使用。选举时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别进行表决。董事会、持股3%以上的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持股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提交个人资料并承诺履职。选举中每位股东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累积表决票数,当选董事须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