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上市后。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对董事和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的申报、转让限制、禁止买卖情形、信息披露等作出规定。明确股份变动需事前申报,禁止在定期报告窗口期等特定期间交易,严格执行短线交易禁止规则,并要求及时披露持股变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