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提升ESG管理水平,设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草案)》。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1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ESG管理方针、目标及风险,审核ESG报告并提出建议。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和ESG执行小组,分别负责重大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和ESG事务执行支持。会议由委员会召集,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报董事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