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及监督管理。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资金安全。募集资金使用须按发行文件承诺执行,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节余资金使用需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募投项目变更、转让或置换需及时披露。公司定期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董事会每半年披露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出具鉴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