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明确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中的职责。制度要求管理层在会计年度结束后30日内向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汇报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审计委员会需检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协调审计工作安排,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审计问题。独立董事须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审计委员会需对财务报告表决并提交董事会审核,同时提交会计师履职评估报告。制度还规定了保密义务、禁止买卖股票及工作记录保存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