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5年12月9日,执行人员接获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提交的证券交易披露。秦红于2025年12月8日让与其持有的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雇员股份期权。其中,50份期权作废,涉及证券数目为50,行使期限自2022年4月1日至2029年3月27日,行使价为每股76.36港元;另20,625份期权亦同时作废,行使期限自2023年4月1日至2029年3月27日,行使价相同,未支付或收取期权金额。交易后,秦红持有相关期权数额为0。秦红为与受要约公司及要约人有关连的第三类联系人,本次交易为其本人账户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