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5年12月9日,执行人员接获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作出的证券交易披露。王冬至于2025年12月8日让渡其所持有的106,700份僱员股份期权,该等期权涉及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的股份,并在交易所买卖。相关期权的行使期限为2023年4月1日至2029年3月27日,行使价为每股76.3600港元,期权金额为零。交易完成后,王冬至及其联系人不再持有该等期权。王冬至被列为与要约人及受要约公司有关连的第(1)及第(3)类别联系人,本次交易为其本人账户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