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5年12月9日,执行人员接获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作出的证券交易披露。宫罗建于2025年12月8日使其持有的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雇员股份期权失效,涉及三笔交易。第一笔为10,000份期权,授予日期为2021年4月1日,行使期限至2029年3月27日,行使价为每股76.36港元;第二笔为60,000份期权,授予日期为2022年4月1日;第三笔为60,000份期权,授予日期为2023年4月1日,上述期权均于同日失效,未支付期权金。交易后宫罗建持有相关证券数额分别为120,000、60,000和0。宫罗建为与受要约公司及要约人有关连的第(3)类别联系人,交易为其本人账户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