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5年12月9日,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披露了一项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作出的证券交易。董洪波于2025年12月8日让与其持有的27,500份僱员股份期权失效,该等期权原定行使期限为2023年4月1日至2029年3月27日,行使价为每股76.3600港元,无期权金支付。交易完成后,董洪波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合计持有相关证券数额为零。董洪波被认定为与受要约公司及要约人有关连的第(3)类联繫人,本次交易为其本人账户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