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5年12月9日,执行人员接获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作出的证券交易披露。林燕于2025年12月8日卖出688股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股份,每股价格为73.3900港元,交易后持股数量为0,占该类别证券的百分比为0.0000%。林燕是与要约人及受要约公司有关连的第(3)类联系人,本次交易为其本人账户进行。同日,林燕持有的77,000份购股权到期,其中688份购股权由相关购股权计划管理人以现金结算,行使价为每股40.34港元,卖价为每股73.39港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