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5年12月9日,执行人员接获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作出的证券交易披露。陈军于2025年12月8日使其持有的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的雇员股份期权失效,共涉及四笔交易。四笔期权分别授予2020年至2023年4月1日,行使期限均至2029年3月27日,行使价均为每股76.3600港元,涉及证券数目分别为21,500、27,500、27,500和27,500股。该等期权均已无偿失效,未支付或收取期权金额。交易后,陈军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合计持有相关证券数额依次减少,最后一笔交易后持股数量为0。陈军为受要约公司与要约人有关连的第三类联系人,本次交易为其本人账户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