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三名独立董事。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公司设立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协助董事会履行职责。议事规则还规定了董事会会议的召集、通知、表决、记录及决议执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