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委员会由3至6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且至少一名具备会计专业背景。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外部审计、内部审计、财务信息披露、内部控制评估,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审计委员会需定期听取内部审计汇报,审阅内部审计报告,对重大事项如聘任审计机构、财务负责人、会计政策变更等提出意见,并向董事会提交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