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锋德)
王锋德作为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其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本人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属于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且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无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承诺将勤勉尽责,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