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组织实施考核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行使职责需遵循会议议事规则,定期对薪酬披露内容进行检查,并向董事会报告。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