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相关人员人选及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相关议案及结果须书面报送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