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薪酬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中国恒有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已决议成立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最新修订的职权范围自2025年12月9日起生效。薪酬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多数成员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主席必须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董事会负责委任及罢免委员会成员,成员资格随其董事职务终止而自动撤销。
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就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政策、架构及具体薪酬待遇(包括薪金、实物利益、退休金、股权奖励及赔偿)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检讨并批准管理层薪酬建议;考虑可比较公司薪酬水平、责任投入及公司文化等因素;审查股份计划相关事宜,包括购股权授出;审核董事及高管离职赔偿的合理性与公平性;确保无关联董事自行决定其薪酬;编制或建议编制股东薪酬报告;并履行董事会及GEM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职责。
薪酬委员会有权获取外部专业意见及充分资源,并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出席会议成员过半数通过,主席在票数相等时有决定票。会议记录由公司秘书保管并传阅至全体董事。委员会应评估自身职权范围的有效性,并在公司网站及联交所网站公开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