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蔡丽玲))
蔡丽玲作为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要求。她确认已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具备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且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属于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亦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或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她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行政处罚,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蔡丽玲承诺将勤勉尽责,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