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明确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决定,控股股东不得指定或干预。选聘应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制度规定了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要求、选聘程序、解聘与改聘条件,并要求相关信息公示及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