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募集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需遵循严格的审批程序,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高风险投资。公司应对募投项目可行性进行持续监控,出现重大变化时须重新论证并披露。闲置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但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超募资金和节余资金的使用也需履行相应程序。公司董事会应每半年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独立董事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应每年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