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审定公司风险控制的制度和流程,防范经营风险。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委员会选举产生。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委员会下设工作机构,与公司风险管理部门合署办公,负责前期准备和服务工作。委员会职责包括审议合规与风险管理目标、机构设置、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合规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