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实施细则。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对董事和高管的薪酬、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进行审议,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形成记录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