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职责权限、履职要求等内容。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利益关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方面发挥作用,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制度还规定了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任期、辞职、履职保障及监督职责等内容,并要求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