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保密工作、股票变动管理等职责。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和解聘,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不得存在不得担任高管的情形。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不得干预其正常工作。细则还规定了任职资格、任免程序、离任审查及信息披露相关要求。